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实践


[日期:2022-04-18 10: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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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实践

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   盛瑞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检察机关要深学笃行、贯彻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一、聚焦宪法定位,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掌舵,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增强检察自信。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定位,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坚持在人大监督、支持下深化检察改革,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工作,主动接受监督问询。针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总结检察履职经验,借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就公益诉讼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深入研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更优履职办案效果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维护法治统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确保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侵害人大代表权益犯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若干措施,以“四大检察”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优更深更实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错案倒查、责任追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以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聚焦“谋事为群众”锤炼作风能力、履职尽责担当,开展“四进四问”专题调研,推行“领导干部领办实事”制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自觉能动履职、止于至善的精神,办好首次申诉领导包案化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开审查听证等检察为民实事,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好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络工作,经常性寄递资料、推送信息、听取意见,落实好“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工作机制,高质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健全完善重要案件文书呈报人大审查备案、检察工作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重点工作、参加检察听证、案件评查、调研座谈、咨询论证、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本文为盛瑞策检察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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