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高质量发展 | 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贡献检察力量


[日期:2022-04-11 1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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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黄岛区检察院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中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工作行动方案(试行)》,内容涵盖3大方面19项具体举措,对依法办案、强化监督、防控风险、智慧检察、法治宣传等一系列务实举措进行明确规定,努力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提供更全面、更实时、更精准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彰显服务保障高质量城市发展的检察担当。

提高政治站位

加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服务保障力度

树立“维护稳定是天职、服务发展是本职”的工作理念,深刻认识市委市政府部署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将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从胸怀“国之大者”的高度,聚焦破解党委政府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决策部署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服务保障质效

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公正司法,建立“依法办案、诉源治理、安保维稳”一系列工作机制,有力打击涉及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的各类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办案中,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平台,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及法院、监委的沟通协调,促进实现更好办案质效。强化检察监督,聚焦集中推进低效片区开发、旧城旧村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公园城市建设、地铁沿线开发、停车设施建设等6大攻坚行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作用,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质效。重点为探索建立多层次、常态化的以“我管”促“都管”机制,既以“点对点”模式,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官告知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督促支持起诉等形式推动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也以“点带面”模式参与诉源治理,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的调研报告,努力从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动相关领域问题的源头解决、综合治理。稳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积极适用“延链+补链+强链”办案模式,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激励、引导、督促涉案企业主动认罪认罚、严格合规整改、积极复工复产,更好投入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坚持自觉能动检察,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重点围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进程中多发高发的信访隐患、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款流失、金融风险、安全生产隐患、职务犯罪风险等方面履职尽责,结合办案进行风险评估,超前做好防范预案和应对措施,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现代化城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创新工作机制

优化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服务保障模式

创新工作模式。树立系统思维和集成观念,深化上下检察一体化联动、内部职能一体化协作、内外机关一体化发力的监督履职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以“办案、监督”为中心,涵盖“打击、预防、监督、调研、宣传、保护”等多维度、多领域、多层次的检察服务保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和业务统一调度,整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办案力量、办案资源,提高办案质效。坚持“智慧赋能”,创新建立“互联网+”智慧检察工作机制。大胆运用“互联网+”思维模式,搭建线上检察服务平台。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对检察业务的实际需求,建立“线上+线下”双向服务保障平台,为相关部门、企业、涉案当事人实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强化组织领导,检察长任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检察行动方案,各部门逐项受领任务、研究具体措施,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有力。加强总结宣传。做好信息收集、理论研究、经验推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以及“检察宣讲团”“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载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讲好检察服务故事、新区发展故事,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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