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建议促公安机关成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专门机构“U18警队”


[日期:2022-04-18 10: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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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3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成立的未成年人办案团队“U18警队”正式启动,派驻“U18警队”的未检检察官办公室也同日启用,这是全省公安系统内首个未成年人专门办案机构,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派驻公安机关专门机构的未检检察官办公室。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区政法委书记高德绪,青岛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瑞策,黄岛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晓晖,黄岛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坤,黄岛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刘西忠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区检察院检察长盛瑞策与黄岛公安分局局长郭晓晖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警”深度融合与综合司法保护的意见》,并参观了“U18警队”、未检检察官办公室和前期共同工作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要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黄岛区检察院作为全省基层院中五个独立设编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之一,一直秉持“以我管促都管,以我强促都强”的理念,一直思索如何能发挥唯一参与司法全链条的政法单位的地位,以承上启下的优势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个环节紧密连接。

黄岛区检察院通过前期调研,向公安机关发出成立涉未成年人专门机构的检察建议,从设立专门机构、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将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纳入考核以及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出发,督促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机构。黄岛公安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回复将尽快成立专门机构,并立即着手试点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黄岛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涉未成年人专门机构的筹备过程中,给予了大量的可供实践的支持和意见。




“融”代表“融合”,将检察监督质效向前延伸。黄岛区检察院在“U18警队”设立未检检察官办公室,专门办理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指导取证工作。以往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的时间为立案后移送审查逮捕或起诉前,但黄岛检察院与黄岛公安通过会签《关于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警”深度融合与综合司法保护的意见》,以及前期共同探索全国首创的“110强制报告专线”,将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提前介入的时间提前到报案时立案前,开展对报案后的处置、受理案件的时限审查、处理结果的监督等工作;“动”代表“联动”,是一种动态合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侦查办案的优势,协同联动。结合未成年人办案双向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不仅在刑事案件处理方面形成合作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利用专门办案机构、未检检察官办公室的优势,及时介入案件、引导侦查、监督协调,还突出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的协同推进,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出现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建立移交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机制,及时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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