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假期“战疫”办案手记


[日期:2020-03-11 14: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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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假期,对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办案的检察官们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令人难忘的假期。

平时,他们是强化监督、维护正义的检察官;战时,他们是冲锋陷阵、护佑平安的战士!他们在疫情面前不退缩、在困难面前不惧怕、在战斗面前向前冲,他们紧绷疫情防控、案件办理“两根弦”,坚持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市院部署要求,监督担责、履职尽责,知重负重、向险而行,快捕快诉、严惩犯罪,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贡献检察力量、营造有力司法环境。

下面,听六位员额检察官讲述他们的假期“战疫”办案故事——

01讲述人:刘艳丽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鼠年新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打破了节日的祥和。假期的最后一天,我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后,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因为今天我有案要办,办公桌上放着公安机关送来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材料,此案疑难复杂,证据繁多、涉案人多,时间紧迫。根据案情需要,该案必须于当日通过办案系统、电子卷宗系统上报完毕。

案情就是命令,办案就是担当。在依次电话请示了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后,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和各项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一份份整理好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连同撰写的审查报告以及依次生成的法律文书,厚厚的456页卷宗材料一一编辑好页码和顺序后逐一上传,当最后一页材料顺利通过后,抬头才发现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想起家里病重的母亲没有吃饭,心里略过一丝内疚。但是我想检察官既然选择了凝视法律、守望公正,就应当在最关键的时刻星夜驰骋、风雨兼程。尤其是在当前特殊的防疫时期更要坚守司法办案第一线,让有意义的努力成为人生最充实的时刻。

我坚信:心中有目标,肩上有担当,眼中才能有光芒。

02 讲述人:陈瑞军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春节期间,我受理了公安机关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2020年2月2日提请批捕的两起盗窃案,节后一上班,就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该两起案件受理时间都是节假日,上班后,办案期限所剩无几。同时,办案单元的其他两名同事一人居家观察,一人被抽区里调进行疫情防控,两名犯罪嫌疑人又分别羁押在即墨看守所和黄岛看守所,审查时间紧张,工作压力大。

为此,假期中,我就联系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了沟通协调,要求办案单位节后上班及时提供案件相关材料。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根据高检院要求,采取了听取意见的方式,于节后第一天到黄岛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达了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书面听取了意见。对羁押在即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节后第二天通过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同事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书面听取了意见,确保了案件的顺利办理。

03讲述人:王丹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因为疫情,假期延期了。

“我们来了提捕的案子,需要你过来。”

接到通知后,我戴上口罩,拿好泡面,开启了封闭七天后的首次出行。为及时了解案情,在去单位的路上我就联系了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以便掌握案件总体脉络——外地务工人员、年前多次盗窃、自述有前科……“既然有前科,那就先从公安查询系统查一下他的前科情况。”和办案人沟通完已到单位门口。

测体温、领口罩、清洁手,完成自身防控固定动作后,马上打开案卷,梳理证据:多次盗窃,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上下浮动,所以九笔犯罪事实都需要审查一遍。梳理完犯罪事实后,根据高检院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指导意见,特殊时期特殊办理,我马上制作了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与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并交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予以送达。同时,特殊时期,更要保证案件质量,在没有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我打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仔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每一次供述,反复查看其盗窃的监控视频,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外地务工人员、无固定居所、九次盗窃事实、两次盗窃前科,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一天的假期、一个小案件、一个批捕决定,我想,这是我作为一名检察官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尽的一份职责、一份担当。

04讲述人:黄治华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大年初四,接到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公安年前刑拘提捕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因原承办人需居家隔离要转交给我办理,留给我的实际办案时间只剩两天。

在这个疫情形势严峻的特殊时间,既要抓紧效率又要确保公正,种种困难摆在面前,来不及多想,放下电话的我颇有临危受命之感,立刻绷紧了神经。一方面通过书面审查电子材料熟悉案情,另一方面通过电话汇报刑执部门同事与看守所领导沟通协调确定讯问方式。前期的准备为速战速决提供了保证,上班第一天,一切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副口罩、一辆车,书面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一切忙而不乱进行;一册案卷、一份报告,决定文书按时送达执行机关办案人。完全按照高检院的疫情期间办案指导意见要求,做到了书面审程序到、少接触保安全。一碗泡面忙碌了一天,在返程的路上,望着落日的余晖,仿佛看到了被太阳灼烧的冠状病毒的影子,突然想起那个小女孩写给抗疫一线的父亲信中所说的一句话:“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是的,阳光终会普照,春天终将到来……

05讲述人:董蕙竹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在这个因疫情而延长的春节假期,我们的审查批捕工作并没有因此而停歇。大年初六,“来个提捕的案子分给你吧”,接到部门负责人电话后,我二话没说,戴好口罩,安顿好两个孩子,便立刻驱车来到单位。

展开卷宗,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起多人结伙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强迫交易犯罪。临近年关,该七人从外地来到青岛的各大集市上,以牛鞭冒充鹿鞭,有人卖货有人演“托儿”,分工配合十分周密。先以标价25元低价的“鹿鞭”吸引买货人,买货人动心后“托儿”便上前也假意要买各种游说,买货人表示想要后,迅速地加工切片称重,报价16000元。不买便“杀鸡儆猴”打骂自己的“托儿”。买货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出于害怕就领着人去家里取存折再去银行取钱。用这种方式,仅目前查明的事实就有六笔,数额近十万元。作案七人,在逃四人,部分犯罪细节尚待查证,是诈骗、强迫交易还是敲诈勒索?此罪还是彼罪?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规定,高检院及时出台了指导意见,严格依法办案,落实防控要求,都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虽然可以不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但要采取各种办法保证案件质量。我一方面通过监所部门向嫌疑人递交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一方面一点点仔细查看公安机关侦查时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当摘下耳机抬头望向窗外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走在无比静寂、空前宽绰的回家路上,我不禁想到那些不顾个人安危、重任在身、负命前行的医护工作者们,心中油然而生满满的敬意、信心和干劲。只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最终的胜利一定也必然属于我们!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06讲述人:唐蕾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正月初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在持续,宅在家里的我突然接到部门负责人的通知说有个涉嫌放火的提捕案件需要我办理。

要是往常,抓紧时间阅卷提审打报告就好,但当前正处于疫情高发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我院党组安排,假期延至初十,刚好案件也是这一天到期。如果当天阅卷提审,万一有需要补充的材料肯定来不及,想到这儿,我赶紧联系公安机关的办案人了解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由于春节放假,民警正在轮休,即使上班也都在忙着疫情防控,所以现场勘查报告尚未作出,我每天电话联系技术人员抓紧时间出具报告。提审也是个难点,特殊时期除特殊情况看守所暂不允许入所提审,还好最高检及时发布了《指导意见》,我及时制作了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并转交本院刑执部门送达。

初十早上,我开车赶到单位,抓紧时间整理报告,通过阅卷我发现本案中的点火经过只有嫌疑人供述,虽然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但存在监控死角,我反复播放嫌疑人出现在每一个地点时的监控,最终将其放火的原因与起火后其行为表现结合起来,排除了过失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同时,我仔细地查看了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当看到犯罪嫌疑人自然流畅的供述后,心中不确信的疑虑也解除了,下午2点民警及时把勘查报告送了过来,根据《刑诉法》规定我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捕决定。

疫情袭来,空气中弥漫着不可言喻的恐慌,但无论多么危险、无论什么困难都动摇不了我们检察官牢记使命、严格办案的法治信仰和忠诚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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