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们是用我的银行卡洗钱刷流水给我办贷款,但我觉得不是我操作的,就没有风险。”在蝇头小利的驱使下,50多岁的王梅为办理贷款,贸然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4 张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在由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梅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中,王梅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 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轻信非法贷款 孤身赴粤
王梅多年来一直靠打工为生。2021年5月,筹划做生意的王梅开始寻找贷款门路。7月,她偶然在社区的广告墙上发现了一张能帮忙办理贷款的小广告,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扫描了广告上的微信二维码,添加了一名叫孙小力的男子。
孙小力告诉她,有两种贷款模式,都需要用到她的银行卡,一种是贷出的钱给王梅一半,自己帮王梅还3 个月贷款,王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还款,不还钱成为黑户也没事,如果前往广东办理,两三天就可以搞定;第二种模式则类似于洗钱,用刷流水赚取佣金来办理。
王梅心里嘀咕了一下:无论是第一种贷款模式还是洗钱刷流水,似乎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听到孙小力说可以帮自己支付去广东的路费时,王梅便被侥幸心理冲昏了头脑,坐上了去广东的飞机。
贷款突变洗钱 愿者上钩
抵达广东后,王梅来到孙小力指定的地点,一位名叫陈明的中年男子接待了她。在确认王梅是来办理贷款后,他拿走了王梅的手机和银行卡,并表示“我们要用你的银行卡刷流水,进行存入和提取的操作,做出资金交易的样子”。
此时,王梅意识到对方是在洗钱刷流水,但她想着“来都来了,必须拿到钱才能走”,便没有拒绝。为防止白跑一趟,王梅提前跟陈明要了4000 元好处费,在广东待了2天,并配合对方完成了人脸识别、提供交易密码等一系列操作。
完成交易后,王梅以为能拿到“贷款”,但对方却一再推脱。就在等待的间隙,王梅接到了银行客服的电话,询问她之前的交易是否为本人操作。挂断电话,王梅更加焦急,既怕拿不到钱,又担心被公安机关抓获,便匆匆买票回乡。
触碰法律红线 东窗事发
返乡后,贷款自然是没有拿到,王梅的微信也被孙小力拉黑。经查实,仅2 天时间,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7 名被害人因电信网络诈骗将钱转入王梅的银行卡,涉及金额达103 万余元,银行卡单项进账流水30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蝇头小利得不偿失,要认真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及银行卡,切勿轻信非法贷款,切忌出借、售卖银行卡,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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