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让公平正义如阳光普照


[日期:2019-03-07 16: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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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岛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深化提升中创新发展。在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的基础上,2018年11月份又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黄岛区检察院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制定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实施意见,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3件,批捕、起诉危害民营企业发展28人。与监察委联合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起诉职务犯罪5人。深化“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安全生产检察监督机制,开展警示宣讲12场,监督整改隐患8处,帮助完善制度18项,发出检察建议12份,起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27人。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240件次。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

为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黄岛区检察院组建4个专业办案组,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主动摸排线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先后提起全市首例食药领域及全区首例环保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黄岛区检察院有45人次受到上级表彰,12篇论文、课题发表、获奖,7人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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