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黄岛检察院——深挖彻查严惩让黑恶犯罪无处遁形


[日期:2021-08-25 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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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评选中,黄岛区检察院扫黑办被表彰为“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岛区检察院坚持讲政治、敢担当、善斗争,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5人,提起公诉114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3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80人,已判决111人(3名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有力净化了社会环境,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有力守护了群众安宁。




突出一个“高”字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

 


始终将扫黑除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为“一把手工程”,高站位统筹、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抽调9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检察官组成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和专题推进会,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检动员,全员行动,全力投入。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经院扫黑办统筹,一律向区委政法委、市院、省院请示汇报,做到“三级同审、体检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办理的以赵某某、冯某某为首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期盼。




突出一个“快”字
加快办案节奏   提升办案质效




建立高效引导、严格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扫黑除恶工作模式,对全部涉黑恶案件均派员提前介入、全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前介入率100%,提出补证意见100余条,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和审查监督,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保持了快捕快诉的高频态势。



 
 

突出一个“准”字
把准定性监督    确保不枉不纵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与公安、法院统一证据标准、执法尺度,确保案件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住。对侦查机关以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审查后不认定涉恶犯罪3件8人,对以一般刑事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依法认定涉恶犯罪1件4人,均获法院生效判决认可。


 

突出一个“透”字
循案深挖整治    铲除黑恶根基


 
坚持将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有机结合,向相关部门移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5条,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依法提出罚金刑量刑建议,坚决摧毁黑恶犯罪滋生复燃的经济基础。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冯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追诉漏罪漏犯5人,其中洗钱犯罪2人,追缴涉黑财产现金人民币1873万元。将“治根、治本”要求融入司法办案各环节,将案件办理与法治教育同步推进,向发案单位、相关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2件,督促堵漏建制,助力源头治理。


突出一个“实”字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强大声势 



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和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10余条,发放宣传册1800余份,参加全区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专项斗争政策、战果,办理的薛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区电视台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题专题报道,持续释放扫黑除恶警示教育效应,获得广泛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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