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丽,女,1973年12月生,黄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从检十年来,秉承“公正为信、司法为民”理念,在刑检办案第一线,勤奋进取、任劳任怨、忠诚履职,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荣获青岛市第六届公诉标兵、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工作者、山东省扫黑除恶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
志不求易向上攀登
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1995年,刘艳丽与法律结缘,但那时她只是一名法院的临时工。她很喜欢胡适的一句话“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并作为座右铭来鞭策自己。2001年,她考取了法院的事业编,完成了从临时工到正式工的身份转变。然而,事业编没有执法资格,她无法办理案件。于是,她开始向司法考试发起冲击,白天工作,晚上学习,春夏秋冬,循环往复。一次一次,屡败屡考,一直考到取消专科报名资格,她还没过线。不服输的她没有气馁,强势开启自考法律本科的历程,两年半过去了,拿到本科毕业证后,她再一次向司法考试发起冲击。功夫不负有心人。2008年,如愿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那时她已34岁。时间不等人,她又马不停蹄复习公务员考试,几年下来还是没能如愿。刘艳丽不言放弃,不懈努力着……2012年,年近40的她如愿考取了黄岛检察院的初任检察官。
她说:“对不惑之年的我来说,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为更好地办理经济类、涉众型案件,她又先后考取了会计证、经济师中级职称和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017年6月,刘艳丽承办了公安部督办的涉案金额上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厚厚的卷宗足足是她身高的两倍,30多名犯罪嫌疑人,仅讯问就用了35天。为了弥补税务知识短板,她第二天就买回大量税务类书籍,恶补税务会计知识,遇到难题就向税务局的同学和专家请教。她边查阅书籍,边审查证据,边引导侦查,冲破专业知识的“硬伤”,愣是从卷宗中的账册和单据中,理出了定案思路,查出了虚假平账、空入库的蛛丝马迹,并最终让犯罪证据一一呈现在法庭上。2019年,她又承办了恒丰银行系列贪腐案,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200余万元……
事不避难一路成长
心之所向无上荣光
“对黑恶犯罪必须重拳出击,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2020年,刘艳丽办理了冯某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书面、口头方式提出取证意见80余条。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年近50的她会同侦查人员连日奔波往返青岛和日照5个港口,以“不达目的不罢休、黑恶不除不收兵”的坚定态度,察微析疑、剥茧抽丝,精准有效锁定了大量关键核心证据。
(右一为刘艳丽)
面对124册侦查卷宗以及200余张电子视频,她克服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案件定性难、时间跨度长等多重困难,开启了“白+黑”“5+2”的工作模式,曾经连续八天吃住在单位没回过家,忙起来经常忘记吃饭时间,方便面就成了她的家常便饭。在17名犯罪嫌疑人被分散羁押在5个看守所的情况下,她克服疫情影响,在一周内完成提审。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一次次的电话威胁,她不但没有退缩畏惧,反而通过耐心释法说理让14名被告人认罪悔罪,使全案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2.3%。
办案中,她独立完成1043页73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2万余字的起诉书,根据证据梳理出人、事两条主线,确定每名被告人涉及的案由、犯罪次数、违法次数,确定每人在参与实施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审查起诉中不遗漏任何一起与涉黑涉恶相关联的犯罪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成功梳理追诉漏犯5人,通过银行流水走向精准锁定下游涉嫌洗钱犯罪成功监督立案2人。她精心编制“三纲一书”,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紧扣证据和法律,有理有据指控犯罪,有效有力回应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1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她常说:“人生是永不毕业的学校,能在办案中学习,在工作中成长,心之所向,无上光荣。”
工作尽职办案尽忠
绽放无悔的人生光彩
她还结合办案,及时发现并移送相关部门“保护伞”线索6条,依法向相关监管单位发出建章立制等系列检察建议10份,助力堵塞监管漏洞、消除治安隐患、整治行业乱象,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社会土壤,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综合效能,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她办理的33家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省院评为“服务经济典型案例”,制发的“农民工讨薪”检察建议获评“2020年全市优秀检察建议”。在全市公诉人大赛中,作为“大姐大”的她与30多位年轻选手同场竞技,一举斩获全市十佳公诉人殊荣。
“迎着长风向上攀登,正是我追求的美丽人生”,多年来,她就是以这种永不言败、奋勇争先的励志精神和可贵品质温暖、感动和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但再大的成绩,再多的荣誉,都无法弥补她对家庭的亏欠、对母亲的愧疚。当母亲因患胆管癌和肝癌被推进手术室时,她却在办案一线和专案组的战友们讨论案件、挑灯夜战。当收到母亲病危的消息时,她正在审理黑恶案件的法庭上指控犯罪、唇枪舌战。在母亲病危住院期间,她没有请过一天假陪护伺候母亲,直到母亲去世。
“立志欲坚不欲锐,成功在久不在速”。没有骄人的成绩,只有平凡的工作;没有铿锵的誓言,只有默默的努力。在追逐梦想、惩恶扬善、维护正义、践行使命的道路上刘艳丽坚定地前行着、执着地坚持着,倔强而无悔地绽放着属于自己的人生光彩。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联系我们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听证网 法律法规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