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近日,年近七旬的孙老汉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17年,孙老汉为购买赵某的房子与其签订一份定金合同,约定一年后交齐房款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孙老汉交付2万元定金。同时,与赵某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住该房屋。
2018年,因房价上涨,赵某不想交付房屋。为此,孙老汉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请求赵某将房屋以约定价款卖给自己。
然而,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法院均以孙老汉与赵某签订的系定金合同,二者之间并未形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为由判决孙老汉败诉。万般无奈之下,孙老汉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办案检察官在全面审阅案卷后,初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明显不当。虽说简单公正的做出“不支持监督”的决定并非难事,但诚信履约的孙老汉处境会更加艰难。他一定会因为房屋纠纷,被卖方起诉腾房而面临巨大的诉讼精力和诉讼成本。
而对于赵某来说,继续僵持下去不仅将面临更多的诉讼程序还要支付诉讼费用和违约金等,可谓是得不偿失。如何才能在法律限度内,彻底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保障双方权益,成为了办案检察官的心头之事。
为了实现更好的办案效果,青岛市检察院与黄岛区检察院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决定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查明事实,并寻机促成和解。
听证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涉案房屋是孙老汉一家的唯一住处,孙老汉儿子因故常年不在家,儿媳与儿子离婚后,将年幼的孙子交由老俩口抚养。然而,随着年纪增大,加上老伴还患有心脏病,老俩口经济越来越拮据。如此艰难的处境,让办案检察官更加坚定了促成和解的决心。
然而,双方对涉案房屋价款的预期差距较大,各执己见。孙老汉埋怨赵某毁约不讲诚信,应该按照定金合同约定的28万交付房屋,且自己实在无力承担过多房费。赵某则认为,房子现在市价为50万元,孙某要想买房,最少得给45万。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尽快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听证会后,检察官决定对双方分别展开工作。一方面,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孙老汉的家庭情况,并积极联系社区、企业帮助孙老汉一家申请社会救助;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卖方赵某,通过释法说理告知其纠纷持续下去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和矛盾僵持下去的弊端。
最终,在两级院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决定以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卖方赵某同意以38万元将涉案房屋卖给孙老汉,并同意由孙老汉分两期支付。
双方在签订和解协议当天,另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赵某收到了孙老汉的第一笔房款25万元,剩余房款于半年内支付。协议签订后,孙老汉落下了热泪,“感谢检察官,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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