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整治“飞线充电”!


[日期:2022-07-13 17:45:00]
来源:
作者:

电动自行车作为群众出行的一种便利工具,在方便出行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飞线充电、停车入户、通道停车等乱象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守护群众身边安全,防患于未“燃”,黄岛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情况进行走访调查。
 
经调查发现,辖区内多个小区存在私搭“飞线”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和楼梯间等现象。私拉的电线长期裸露在外,经过风吹日晒极易老化;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人员逃生困难。针对上述乱象,黄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及时与负有电动车安全教育、消防管理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对上述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治理,规范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和停放场所管理,并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使电动车使用者不再“铤而走险”。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多措并举,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的管理。一是建章立制,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秩序维护工作的通知》《电动车充电车棚管理制度》等文件10余份。二是通过完善相关设施,切实解决乱停乱放等问题。在检察建议所涉小区高层住宅楼安装防电动车上楼AI阻拦系统,并于5月10日正式启用,后续将在辖区内推广使用。增加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数量和完善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三是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现场安全观摩会,印发2000余份消防安全隐患宣传单页进行宣传;四是开展监督检查,共抽查小区300余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0余份,对发现的乱停乱放、违规充电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劝阻。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隐患消弭于未“燃”。自《安全生产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开始,黄岛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安全、消防、工业园区等方面安全隐患,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注重多方协同,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以“我管”促“都管”,抓前端、治未病,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在助力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
 

ction() { $(this).hoverdir({ hoverDelay : 7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