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管”促“都管” | 公益诉讼守护千家万户燃气安全


[日期:2022-07-27 18: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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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多地发生燃气爆燃事故,这引起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岛区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关注。调研发现,部分餐饮店液化石油气钢瓶外观老旧,无警示标签、充装标识和定期检验标志,亦未配备消防器材,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一些液化石油气站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气站的空地上还杂乱无章地堆放着许多已过报废期的钢瓶;多家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且不符合继续发证的安全条件,却违法进行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使用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车辆向用户配送液化石油气瓶,或者不负责配送,而将充装后的气瓶交给用户自己运输、安装;天然气管道调压装置等地上附属设施裸露在外,未设置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叉车叉运液化石油气瓶在公共道路上逆行等多项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01
由点及面,开展专项监督
2021年8月,黄岛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路边餐饮摊和部分餐饮小店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瓶,部分液化石油气企业给非自有气瓶充气,检验、报废不符合规定等。对线索进行研判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于2021年9月、11月分别针对使用、检验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执法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同时,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实地查证、与行政机关座谈磋商、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企业和用户走访等方式深入调查,2022年3月,针对经营、配送、运输、管道燃气地上设施等多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向4家相关职能单位制发共5份检察建议,建议各职能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在全区内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02
公开听证,强化督促落实
2022年4月7日,黄岛区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要求被建议单位围绕检察建议整改情况、未整改事项的落实计划及期限、如何加强部门协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等问题作详细说明,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燃气业务专家对如何解决燃气安全隐患提出建设性意见。
 
03
联动配合,形成长效机制
2021年以来,黄岛区院牵头与相关行政机关签署《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促进与行政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协作配合形成长效机制。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的同时,成立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开展特色宣讲活动,促进企业自警、自醒;2022年2月,随机选取一个村进行燃气安全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00余份,并同时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单400余份,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和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能力,并结合专项监督案件办理及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办案效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各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对全区管道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147处,已整改82处,将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开展个人产权废旧钢瓶回收置换报废工作,目前已补贴置换气瓶65000余只;推进餐饮业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现完成“瓶改管”50余户;将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原液化石油气站改造为配送站,并正在给全区3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及35家配送站采购、安装视频监控,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并全力推进配送站点液化气灌装设备连接管道切断工作;市场监管、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及镇街开展检查44次,检查燃气企业318家次(包括餐饮企业),排查各类隐患363余处,截止今年4月底已完成整改292处。
 
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立即责令企业将露天堆放的160余只报废气瓶和34只应检气瓶送至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处理,对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气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对其他液化气充装站开展检查,查处同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气瓶使用登记制度、扫码充装制度、气瓶报废制度等,推动对全区气瓶加装智能角阀改造,目前已对28167只气瓶加装智能角阀。
 
危险货物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解决液化石油气瓶运输问题,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安检制度,增加12辆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执法部门立即对检察建议提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共计10余份,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消除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燃气管道地上设施及叉车逆行运输气瓶等安全隐患。
 
办案人员实地查看了整改情况,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行政机关均能及时整改,调压装置加装了标有“燃气设施严禁烟火”的护栏;有着统一标号、统一颜色、智能角阀的气瓶替代了老旧气瓶,并实现了扫码自动充装、网上可查可追溯……燃气安全面貌焕然一新。一名餐饮经营者告诉检察官:“我们做餐饮的用气量特别大,用煤气罐的时候老担心会泄漏,现在好了,我们这里通了燃气管道了,还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还有企业安排的专门人员定期上门检查,感觉安全多了。”
 
办案启示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大于天。黄岛区检察院聚焦关系国计民生的燃气安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诉源治理,服务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本着“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和“抓早、抓小、抓苗头”的理念,运用多举措,着眼全方位,力求长效化,对燃气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监督整改,督促各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同心合力筑牢新区燃气安全“防火墙”,最大限度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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