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保安全 以公开听证促履职


[日期:2021-04-19 09: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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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院关于听证工作的要求,2021年4月1日,黄岛区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听证会,通过“现场调查+听证前沟通+听证中发表意见”的形式,针对香江路小学(五台山路校区)道路两侧堆放建筑垃圾、未设置围挡的情形,对相关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和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听证,以公开听证理清行政机关职责,督促履职。

2021年3月,黄岛区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第二小学(五台山路校区)门口道路两侧长期堆放建筑垃圾且未设置围挡,建筑垃圾占用人行横道,尤其是在孩子上下学期间,家长学生聚集,给市民通行造成不便,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相关部门未能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对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证人等查明,香江路第二小学门口道路两侧堆放的建筑垃圾系门头房拆迁遗留下来的,建设单位为青科控股集团。拆除门头房后,建设单位未进行后续施工,也未清理建筑垃圾。经研究后,黄岛区院依法向该案涉及的四家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香江路第二小学五台山路校区门口道路两侧堆放建筑垃圾、未设置围挡的情况进行处置。

为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检察监督的有效性,建议发出后,黄岛区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参加人为被建议单位、所涉道路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教体局代表。为确保听证效果,听证会前黄岛区院与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征求听证会意见。听证过程中由各行政机关就检察建议的内容、各自职责和履职情况发表意见,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方案。教体局代表表示,通过听证会理清行政机关职责,推动落实整改,更好的保障了孩子们的安全,效果很好。听证会后,黄岛区院继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目前涉案道路垃圾已经清运完毕,并设有围挡。

下一步,黄岛区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刚性,提升检察听证质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效果、办案效果和释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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