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 “生态绿”


[日期:2021-01-07 1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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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西区)人民检察院一份《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周边非法排污监管的检察建议》引起了区人大代表们的高度关注,检察官们在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一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河流排放,污染水源地生态环境,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了上述检察建议。也就是这份检察建议,拉开了新区检察公益诉讼与人大执法联动的新序幕。

全力支持与依法监督并举

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激发公益保护新动能,检察建议发出后,黄岛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调研公益诉讼工作,从机制建设、诉前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三个方面专题向来自不同行业人大代表通报了2017年以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同时,听取人大代表对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检察监督、提前介入预防、提升监督效果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在人大代表对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视察调研后,区人大常委会将起草、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议摆上日程。随后,该院与区人大常委会联合邀请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分局等16家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会,针对如何做好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向各行政单位征求意见,并与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就资源保护诉前监督案件进行专题会商,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提供依据和遵循。

2019年5月31日,在听取和审议黄岛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相关报告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决议从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依法发挥检察机关主体作用、行政机关支持配合、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个方面全面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支持力度,建立人大执法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机制,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强化法律监督质效,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合力为美丽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佟海燕指出,“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机制,不仅是工作机制的创新,更是人大对检察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的实效性推进。《决议》的通过有利于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和高效办案,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式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共同履行好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等职责使命,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人大履职与检察监督联动

凝聚合力激发公益保护新动能

“我们参与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大检查,立足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针对自动扶梯未设置年检标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未封闭围挡、校园周边未设置道路标识人车混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并引发全区范围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此基础上,我们与区人大、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共建工作座谈会,探索开展安全生产、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环境保护建立三方共建平台,该做法获青岛市检察李建新检察长批示肯定。”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丁沈华介绍。

据记者了解,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后,同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对相关线索进行调查后,向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并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以视察、调研等方式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人大常委会在专题督办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议题时,及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检察院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依职权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

据悉,自去年以来,黄岛区检察院先后参与了区人大关于全区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旁听了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参与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执法检查,并同人大代表们一起实地查看白马河、吉利河、甜水河、横河等四条主要河流及陡崖子水库、铁山水库等饮用水源地,详细了解河流污染物超标、生活污水违法排放、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物超标等问题存在的原因,获取案件线索6件,办理河流、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11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长效机制与实时共享兼备

良性互动共建双赢共赢新局面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建立了定期报告工作、逐条落实审议监督意见和重大案件备案三大机制,切实做到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黄岛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翠华向记者介绍说。

该院定期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主动将履行公益监督职责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针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该院逐条研究部署,以“标准化+”为引领,聚焦“三大攻势”,亮剑公益保护,确保审议意见落地落实。黄岛区是我国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每逢4月份、11月份候鸟迁徙季,迁徙通道周边社区就会有村民上山捕鸟,检察官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形后,一方面向案发地镇街及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力度;一方面印制了爱鸟护鸟宣传手册,并结合山东省“爱鸟周”,在每年迁徙季来临之前到候鸟迁徙通道周边社区开展“爱鸟护鸟”检察公益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唤醒和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候鸟安全迁徙保驾护航。

近两年来,该院坚持将办理的人大转办公益诉讼线索、重大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召开行政执法监督约谈会、诉前会议、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均邀请人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参加或旁听。例如,在办理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开发区)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发出检察建议后,及时向区人大法工委备案,并在召开诉前会议时邀请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列席,听取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共同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确保经处理污水达标排放,共同守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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