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云送达,信息安全法保护!


[日期:2022-03-17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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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诉前检察建议线上宣告送达仪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通过邀请被建议单位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加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形式举行。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翠华主持仪式,检察官崔芸芸介绍案情,远程出示证据,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丁沈华向主管机关和责任单位宣读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监督管理,督促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严格审查发布信息,建议责任单位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建立严格审核、日常审查和专人负责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全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8月份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法》专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黄岛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部分涉及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家庭住址、银行账号以及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未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在网上被公开。遂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法律适用和行政机关职责划分,在确定了相关主管机关和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后,决定向有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健全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全面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送达仪式后,杨翠华副检察长围绕下一步整改落实与被建议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会商,确保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被建议单位代表表示,会后将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加强日常培训、审核、监督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内容落地落实、及时反馈。人民监督员表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威胁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起了司法“保护盾”。
 
下一步,黄岛区检察院将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内部一体化衔接配合机制建设,着力发现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公益诉讼线索,实现惩治违法和保护公益的双重效果。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外部协作配合,畅通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渠道,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从源头上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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