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检察听证中感受到了司法正义”


[日期:2021-03-02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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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检察素质高 公心办案为人民”。2020年12月24日下午,45岁的外来打工人员于某及其代理律师来到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当面向办案检察官赠送锦旗及感谢信。其在感谢信中写到:“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在检察听证中感受到了司法正义,感受到了检察官为民服务的初心不改,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检察官挽救了我的整个家庭!”

两个月前,黄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检察官审查案卷之后发现:案卷中有效证据只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两名证人的证言,再无任何客观证据,而上述言辞证据之间互相矛盾,无法认定案件事实;被害人伤势严重,家境困难,已无力支付高昂的医药费,而犯罪嫌疑人方拒不认罪,称伤情不是其伤害导致,且在垫付了一万多元医药费后再未垫付、赔偿。

对此,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到案发现场走访考察、复核证人、询问医生、咨询法医等,不放过案卷中任何一个疑点,穷尽各种可能的办法,努力还原案件事实、补强案件证据。同时,检察官还多次约谈当事人,希望积极促成双方赔偿谅解、握手言和。

然而,本案系案发后19天才报案,很多客观证据已经灭失,在多方努力仍无法使案情明晰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只能依法提出存疑不起诉的意见,但被害人方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多次要求严惩犯罪嫌疑人。若对该案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一定不理解,该案具有上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办案效果不佳。

12月14日上午,一场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于某作存疑不起诉的公开听证会在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检察业务管理部分管领导迟东军主持,被害人及其近家属、犯罪嫌疑人及其两名辩护人参加。

在各方当事人共同参与下,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阐释,对被害人提出的疑问一一耐心解答回应,对各方的意见认真听取、记录。青岛市人民监督员、泽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岳子平,青岛市人民监督员、区政协委员、山东青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俊作为第三方代表参加听证和监督,并从客观中立的立场发表了听证意见。

最终,基于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各方一致同意对于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并告知被害人可以通过申请工伤鉴定、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进行索赔。

“谢谢检察官,我对这个处理结果没有意见!”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结束后,被害人耿某及其儿子也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和接受,感谢检察官为此案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

该案中,被害人受伤严重、家庭困难、花费了一定医疗费用且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积极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全力帮助他读过眼前的难关,让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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