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行动年 | 盛瑞策检察长主持非法狩猎案公开审查听证!


[日期:2023-05-09 1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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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1日下午,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举行宋某某等四人非法狩猎罪一案公开听证会,主题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作出相对不起诉以及劳务代偿修复生态环境进行听证。听证会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瑞策主持,邀请青岛市人民监督员、山东青大泽汇(黄岛)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久,听证员辛安街道办事处治安办工作人员王兆刚、辛安街道办事处北山薛村主任薛永刚以及侦查机关、案件当事人、值班律师参会。
 
       该案听证会是黄岛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典型缩影。
 
       听证会上,盛瑞策检察长首先介绍案件情况,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月14日,宋某等四人在明知青岛地区属于禁猎区、禁猎期的情况下,使用捕猎网具、捕猎夹子、锤头、折杆方式,先后至青岛市黄岛区昆仑山路、团结路附近捕获兔子2只,1人被处警民警当场抓获,三人被民警电话传唤到案。经山东省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鉴定,当场被查获的两只兔子均为草兔,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三款: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根据猎获物的数量、价值和狩猎方法、工具等,认为对野生动物资源危害明显较轻的,综合考虑猎捕的动机、目的、行为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四名犯罪嫌疑人狩猎野兔后主要供自己食用,无出售、贩卖目的,涉案数量及价值较小,均自愿认罪认罚,自愿接受行政处罚,同意积极修复生态环境,悔罪态度较好,且三名犯罪嫌疑人系自首,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对以劳代偿修复生态环境方案举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是黄岛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发布的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精神,积极探索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在检察环节创新开展以劳代偿生态环境修复,通过让当事人参与公益劳动修复生态,联合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司法实践中,在办理情节轻微的非法狩猎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往往因情节轻微被作出不起诉处理,因案件尚未到审判阶段,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如何实现修复、补偿生态环境成为重要探索课题。在检察环节探索开展以劳代偿举措彻底解决了非法狩猎案件“不诉了之”的生态修复问题,更好地实现了对生态环境功能替代性补偿,行为人也因非法狩猎犯罪承担了应有的法律后果。同时,检察机关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检察环节开展劳务代偿方式符合“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立法宗旨,改变了以往一罚了之的简单处罚方式,赔偿义务人通过亲身参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实地感受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有利于违法犯罪行为的纠正,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效果。

       听证会上,听证员、侦查机关均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意见并对以劳代偿修复生态环境方案予以认可。人民监督员王永久表示,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劳务代偿修复生态的措施特别值得推广,这既是对立法宗旨的诠释与实践,更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探索生态环境综合保护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听证员薛永刚表示,我们村委会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村民劳务代偿修复生态环境工作,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法律宣传,提高村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自觉做守法公民。听证员王兆刚表示,这次听证会很有警示意义,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劳务代偿修复生态的做法非常有创新价值,作为街镇代表我们将全力履行好监督职责,合力共筑野生动物保护堡垒。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狩猎罪是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2日发布《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该通告规定(该通告自2020年12月3日起施行):一、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为全市所有行政区域,禁猎期为全年;二、禁止以任何方法和工具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规定:兽纲6目14科88种、鸟纲18目61科707种、两栖纲3目10科291种、爬行纲2目20科395种、昆虫纲17目72科120属另110种。其中,兔科规定草兔属于陆生野生动物。基本上我们常见的麻雀、野兔、刺猬等都属于陆生野生动物,都受到国家保护。
 
       近年来,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但违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从本案以及黄岛区近年来办理的非法狩猎罪案件来看,大多是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以往的狩猎陋习以及侥幸心理所导致的,这不仅破坏了生物链条,而且给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通过案例警示,社会公众要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司法机关对于严重破坏野生动物的犯罪要严厉打击,对于情节轻微的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大家一定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实际行动倡导和保护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更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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