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心为母婴,检察护民生 公益诉讼检察助推母婴设施建设完善


[日期:2024-02-20 1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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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提升公共服务人性化水平的应有之义。黄岛区检察院聚焦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 “以点带面”推动长效机制建立,让母婴室应建尽建、物尽其用,切实维护了母婴的合法权益。

       2023年9月,黄岛区检察院获取线索来源,迅速深入医院、车站、超市等场所对母婴室建设情况开展调查,查明8处公共场所存在已建设的母婴室维护运营不力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场、车站、港口、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为推动辖区母婴设施建设的完善,黄岛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对全区公共场所的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母婴设施依法建设、正常运行;建议责任单位和属地街道,配合主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检察机关对接,召开座谈会,厘清了各单位对不同场所母婴设施运营、维护的管理职责。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黄岛区检察院召开推进落实听证会,就全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和规范运营维护等问题听取被建议单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各方意见。听证会后,主管部门立即成立母婴室建设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室建设规范运营实施方案》,组织23处镇街召开会议,对全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开展专项整改,共督促整改母婴室40余间。

       整改取得成效后,黄岛区检察院进行了实地查看,结合本地群众对公共场所母婴室了解不足、部分母婴室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与主管部门共同制做了检察公益提示宣传牌,向群众开展母婴室宣传指引活动,使公共场所母婴室物尽其用。

       一间间小小的母婴室,一个个暖暖的爱心驿站,守护的是尊严,承载的是希望,释放的是一座城市细微处的人文关怀。下一步,黄岛区检察院将继续回应群众诉求、守护美好生活,以“司法为民”的实干之举答好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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