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检察院1件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日期:2023-08-28 16: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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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黄岛区检察院办理的《谢某某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检察监督案》获评入选。
 
       案情简介
       申请人谢某某系二级精神残疾人,其法定监护人系其妻子吴某某。因其母亲去世,谢某某与其父及所有兄弟姐妹作为继承人共同签署声明,自愿放弃对涉案房屋的继承,一致同意该房屋办理在其兄名下。后经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谢某某放弃对涉案房屋继承份额的行为无效,但未撤销房屋登记,谢某某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撤销该房屋登记,未获法院支持。因该案系涉及宅基地拆迁安置、行政登记、房产继承等,案件事实较为繁杂,黄岛区检察院认真审查,先后调取法院民事和行政卷宗、房产登记部门的登记资料,并向社区居委会调查询问,认为本案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已发生变化,遂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形式依法监督,法院裁定再审依法撤销了原房屋登记。
 
       典型意义
       住有所居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残疾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监督案件中,应围绕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厘清民事判决是否导致行政登记的基础性原因或事实性依据发生变化,并综合考量案件基本事实,当事人维权救济能力和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因素,审查监督必要性,选择适当监督方式,通过建议法院再审获得支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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