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队伍、激发干劲、凝聚力量、推动发展、提升形象,黄岛区检察院结合前段时间开展的“新区新院新气象,检察工作如何实现1+1>2大讨论活动”,在广泛征求全院干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院党组反复认真研究,确立了“检润黄岛,精公为民”的检察品牌和“明法、尚德、致公、励新”的院训,以检察文化的力量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实现新跨越,再上新水平。
“检润黄岛,精公为民”检察品牌的内涵是:“检”代表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权的检察机关;“润”即滋润、维护、辅助保障之意。“检润黄岛”意指检察机关通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全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精”是精业、精细、精致、精益求精之意;“公”代表公开、公平、公正。“精公为民”是指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审查、公正办案、依法监督,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有效服务保障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明法、尚德、致公、励新”院训的内涵是:“明法”是指既要通晓法律、执法严明,又要保持清正廉洁本色、确保司法清明。“尚德” 是指要恪守德操,加强修养,积善成德,以行立德,勤学养德。“致公” 是指要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公平、公正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以求公正、以致公信。“励新” 是指要增强创新意识,勇于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创造新的工作成绩。
院训和品牌既明确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又要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要有崇高的法律信仰、高尚的品质操守、专业的职业素养、正确的价值追求和不断进取的精神境界,为黄岛检察的创新发展提出了目标指引与行动指南。黄岛区检察院将围绕服务大局、严格履职、爱岗精业、创先争优四个方面,不断加强机关品牌建设,丰富品牌内涵,加强院训学习活动,引导干警以院训立身,用心谋划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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