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院创新推行“全链条监控、全方位预警、全过程督促、全员化应用”的案件流程监控模式,促进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早见效,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向好。
我院制定出台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标准》,选派政治过硬、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熟悉案件管理工作的资深干警担任案件流程监控专员,以精准监控预警压实岗位责任,强化督促整改,最大限度提升监控效能。借助检察业务应用2.0版办案系统以及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我们紧盯案件受理、强制措施、案件审结、预警超期等关键环节开展比对筛查、实时监督。2021年以来,进入检察环节的全部案件均纳入全链条监控范围。
为提高监控的即时性,流程监控专员每天常态化监控办案期限、延期、退查、建议延期审理、认罪认罚适用、速裁、轻伤害案件办理等流程节点,实行全面快速甄别:对系统误报的,及时终止报警;对正确预警的,于当日中午前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进督促整改。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应用、律师权利保障、速裁程序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业务流程,流程监控专员每3到7日开展一次专门核查,每周一对即将到期的亮黄灯案件进行预警通报。此外,我们还注重从案件数据专项核查、统计审核、受案审查、结案审核、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中,收集案件流程监控敏感性信息,努力做到监控无死角。
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散发式”问题,预警信息推送给办案人员后,流程监控预警员会逐一电话提醒,确保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整改;对专项监控中发现的“条线类”问题,流程监控预警员会制发专项监控核查通报,限定整改日期,督促办案人员自查整改;对涉及全局的问题,在每月召开的业务研判会上,检察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会共同研讨规范、高效办案的具体路径,以达到增强共识、明确目标、凝聚合力的效果。
我们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警示教育”制度,由流程监控专员定期汇总监控中发现的多发、频发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提出预防措施,制作专项提醒通报或编发《业务管理工作指引》,为全体办案人员提供参考与借鉴。我们还将流程监控中易发多发问题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方面,将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之后流程监控预警的重要监控点,以双向互动凝聚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