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近日,黄岛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检、司两单位如何更好的沟通协作,共同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民事权益出台了相关具体措施,建立了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
《意见》明确了支持起诉的案件类型。主要指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且当事人自愿申请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具体包括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或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请求支付医疗费、残疾补偿金、死亡赔偿金,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请求给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群体性农民因伪劣农资产品、环境污染等原因请求维护合法权益,以及对见义勇为、英烈保护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道德风尚具有普遍意义,涉及公民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权利,对引领法治观念和精神具有示范意义等情形,可以依法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意见》规定了开展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启动和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中,对当事人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需要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支持下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移送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给予当事人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收到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法律援助线索后,应当在七日内审查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给予法律援助的,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对于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条件时,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对法律援助机构请求支持起诉的案件,应当及时办理,做好调查核实、法律适用研究等相关工作事宜,决定支持起诉的,制作《支持起诉书》,并在支持起诉申请人递交起诉状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促进了民事检察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拓宽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社会服务的渠道,促进了检察机关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
2022年1至5月份,黄岛区检察院在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受害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9件。在做好支持起诉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努力引导促成调解,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并通过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救助金等方式,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司法救济和帮助,多方面多维度地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