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建设年 | 办细妥处故意伤害类案件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日期:2022-05-26 1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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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邻里、同事、同学、朋友间的故意伤害类“小案”,不仅事关当事人人身权益、切身利益,更事关当事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获得感。黄岛区检察院对故意伤害类案件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从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和高度出发,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综合法理情、时度效,以止于至善的标准办细妥处此类案件,确保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司法办案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审深析案发原因

做好矛盾化解

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注意查清矛盾产生的原因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责任;针对双方的积怨矛盾开展化解工作,从根源上解开当事人双方的心结;是注意及时和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当事人工作单位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邀请一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注意对类型性的矛盾问题进行总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促请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对矛盾多发情况进行调研整改,共同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权益救济保障

维护被害人权益




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征求被害人对于案件处理的意见;对于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主动了解被害人花费,帮助计算民事赔偿金额,掌握被害人的心理预期和真实诉求;处理决定作出前充分考虑被害人权益保障情况,综合考量民事赔偿是否到位、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认罪悔罪、矛盾是否得到化解、被害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当事人双方是否达成和解等因素,助推实现被害人合法权益;对被害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经审查符合条件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对其他方面生活困难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帮扶救助,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坚持问题整改导向

提高办案质量




利用好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侦查引导和证据取证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对可能存疑不诉的案件在检察环节补强证据;全面强化法医文证审查,本院法医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做到“每案必审”,发现鉴定问题或瑕疵,报上级技术部门“一体联审”;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考察,不仅考察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还要考察被害人是否真实同意,更要考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提出申诉的情形,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反向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作用,选择适当典型案例,从反向角度对社会起到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完善不诉配套工作

确保案结事了




对拟不起诉案件要进行公开听证,听取侦查机关意见,对于侦查机关提出的异议及时审查回应,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复议复核;把争议问题摆出来,使各方理解不起诉决定作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通过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把事实和法律向被害人说清讲透,使得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朴素理解相一致;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制度,符合和解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居委会、当事人所在单位等组织促成和解,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完善不起诉案件反视机制,对当事人不服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的,办案部门及时开展反向审视,查看办案中是否对申诉理由进行了充分审查,分析总结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问题发生,确保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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