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单位!


[日期:2022-04-28 10: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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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单位,检察官迟东军被区人大常委会聘任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检察官迟东军、吴迪、潘伟被区人大常委会聘任为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





2021年7月,黄岛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该联系点是山东省首个、国家级新区唯一的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推进和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举措,是最高立法机关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渠道,是实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下一步,黄岛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落实、高质效完成立法联系单位工作任务,结合检察履职实践和理论实务难点,探索创新,突出特色,建言献策,努力为打造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黄岛特色模式”贡献检察智慧。

一、聚焦宪法法律定位,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定位,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坚持在人大监督、支持下深化检察改革,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主动接受监督问询。针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总结检察履职经验,借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就公益诉讼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深入研究,积极提出立法建议。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把确保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侵害人大代表权益犯罪。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以“四大检察”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优更深更实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错案倒查、责任追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以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司法为民利民。落实“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谋事为群众”锤炼作风能力、履职尽责担当,开展“四进四问”专题调研,推行“领导干部领办实事”制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办好首次申诉领导包案化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开听证等检察为民实事,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络,经常性寄递资料、推送信息、听取意见,落实好“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工作机制,高质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健全完善重要案件文书呈报人大审查备案、检察工作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评查、调研座谈、咨询论证、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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