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2-03-23 18: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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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院有关阅卷、信访接待等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阅卷服务事项

 

辩护律师、委托代理人等需办理律师阅卷、案件信息查询等事项,建议优先选择以下方式,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一)网上阅卷服务

律师阅卷建议使用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在线阅卷功能(https://www.12309.gov.cn),如有操作等问题,可拨打0532-83012809进行询问或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发送关键词“律师阅卷”“互联网阅卷”获取阅卷相关指引;案件信息查询、案件信息绑定等可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进行线上绑定。

(二)案件查询热线

如需咨询案件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拨打黄岛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电话(0532-8301280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20,下午1:30-5:20)。

(三)线下邮寄

辩护人、委托代理人、案件当事人等需递交案件相关材料的,可邮寄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715号),并请在邮件封片上注明“材料事项”和“转交部门”。

(四)线下办理

确需到我院办理线下业务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行程卡核验、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实名登记、记录联系方式等要求,其中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要求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人员,请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办理完相关业务后请及时离开。

 

关于信访接待等事项

(一)线上办理

人民群众到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和提出诉求请拔打0532-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提交咨询、建议、控告和申诉事项。

(二)线下邮寄

线上不方便提交材料的,可邮寄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715号,并请在邮件封皮注明“材料事项”和“交转部门”。我们会在收悉后第一时间办理,请静待回音。

(三)特殊情形

确需到我院线下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其中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还应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入12309检察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人员,请保持人与人1.5米安全距离。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倡议采用非接触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提交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及时办理每一件群众诉求,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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