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岛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工委(区委)“十二大攻坚战”部署要求,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服务等检察职能,在为大局服务中找准检察最佳发力点,全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着力推进平安新区建设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72人,批捕36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42人,起诉1661人;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7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组织领导传销、“套路贷”等新型犯罪53人;办理“碰瓷”“袭警”“非访”“邪教”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09人,提前介入“4.23”小珠山山林火灾事故调查,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杜某某等6人批准逮捕。
围绕“六清”目标,起诉冯立国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胡成斌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涉黑涉恶犯罪9件47人,全部实现精准指控、诉判一致。坚持“破网打伞”与“打财断血”统筹推进,逐案落实签字背书监督制度,发出推动行业监管、基层治理的检察建议15份,同步监督追缴涉黑涉恶财产903万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社会土壤和经济基础。
着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积极融入全区疫情防控大格局,严格落实防疫安全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防疫工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控告申诉、律师接待等服务渠道,及时启动“线上平台”,实现检察院与看守所、审判庭的视频联通以及司法办案、诉讼服务的非接触式办理。
疫情以来,开展远程视频提审、庭审1985件次,提供案件查询、阅卷服务等810件次。立案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防疫物资处置等涉疫公益诉讼5件;依法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刑事犯罪14件,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两不误、两促进。
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护航金融安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组织金融犯罪专题调研,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2人,办理涉及1038名被害人、涉案数额1.9亿余元的飞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稳控疏导工作,遏制风险传导蔓延。
主动保障民企发展,与区工商联会签商事纠纷联处意见,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三进”活动26次,帮助解决涉法难题15件,严惩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强迫交易等坑企害企犯罪22人,办理虚假诉讼等涉企维权监督案件12件,惩治侵害企业知识产权和危害新产业新业态犯罪13人,监督撤销涉企刑事案件2件,对认罪认罚的11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作出宽缓处理,对其中情节轻微的6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全力支持企业“活下来”“能发展”。
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深入自贸实验区和军民融合创新区走访调研,出台检察服务措施及合作备忘录,设立检察服务站和“智慧检务”平台,建立重大案件专案专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司法行政协作配合等机制,开展带案访企、法治宣讲15次,提供法律咨询25件次,办理阻碍、破坏、危害重大项目建设案件6件,全力为重大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着力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运用检察建议这一法定形式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方案”,既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监督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现代化社会治理的有效履职方式。
我们对检察建议实行课题式调研、案件化办理,以建议内容的专业精准赢得被建议单位的信服认可;对具有类案监督意义、社会引领价值的检察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参与公开宣告送达,以建议程序的严谨规范提升检察文书的司法公信;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采取实地走访、调查核实、诉前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踪监督,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不反馈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切实将检察监督职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一年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履职盲区、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以“合力解决问题、推动共建共治”为目标,向发案涉案单位、监督监管部门、执法司法机关发出各类检察建议324份,到期整改回复率为99.7%,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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