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岛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1-02-05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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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检察院在工委(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一、护航新区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推进平安新区建设。批捕361人,起诉1661人;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起诉黑恶犯罪9件47人,移送腐败及“保护伞”等相关线索18条,发出推动行业和基层治理检察建议15件,同步开展涉黑涉恶财产执行专项监督。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启动“线上平台”,开展远程办案1985件次,提供非接触式服务810件次,办理涉疫公益诉讼5件、妨害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刑事犯罪14件。

服务高质量发展。护航金融安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2人,配合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稳控疏导工作。保障民企发展,与工商联会签商事纠纷联处意见,走访联系企业26次,解决涉法难题15件,严惩坑企害企犯罪26人,办理涉企民行监督案件13件,监督刑事撤案2件,对涉企人员不捕不诉或作宽缓处理11人。服务重大战略,深入自贸区和军民融合创新区走访调研,出台检察服务措施及合作备忘录,设立检察服务站和“智慧检务”平台,开展带案访企、法治宣讲15次,提供法律咨询25件次,办理阻碍危害重大项目建设案件6件。

助推提升社会治理。对检察建议实行课题式调研、案件化办理、宣告式送达、跟踪式落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履职盲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24份,到期整改回复率为99.7%。

二、服务保障民生,在检察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办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小案”1850余人,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为21天,促成和解128件,对情节轻微案件不起诉420余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6.5%,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诉求,163件信访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保持涉检到省进京“零上访”;选派3名干警驻村帮扶,向25人发放救助金22万元,支持弱势群体起诉62件;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侵犯公民信息犯罪60人;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3000多条,开展公开听证等活动28次,让司法公正可见、可触、可感。

用心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7人,起诉23人;对28名未成年嫌疑人不捕不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18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27次。

三、突出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引导侦查188件,监督立案撤案45件,追捕追诉45人,提出刑事再审建议、提请抗诉6件,不捕不诉682人,纠正违法57件,列席审委会监督案件63件,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28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1件,保持“全国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06件、行政监督案件14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5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5件。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初查线索110余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人,获评安全生产基层先进单位。

四、强化队伍建设,在从严治检中提升检察形象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民法典等教育培训活动,抓实检察业绩考评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强化全方位检务督察,10篇论文发表,6项成果被上级领导批示肯定,12人获表彰奖励,5个案例获全省全国典型案例,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21年,区检察院将以认真落实工委(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抓实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落细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

二要抓实服务大局,进一步保障经济发展,为新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三要抓实平安建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区、法治新区。

四要抓实司法办案,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深入融合发展。

五要抓实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能,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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