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市院部署要求,黄岛区检察院组织开展诉讼跟踪监督专项活动。据悉,此次专项活动监督的案件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办理诉讼进程中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积案及被监督单位对有关监督、建议事项不回复、不落实的案件,共涉及审查逮捕起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4大类业务29件具体事项。
本次专项活动将着力解决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通过摸清案件底数,加强分析研判,分类精准施策等途径,逐步形成运转高效、衔接顺畅、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强化监督刚性。
黄岛区检察院将分情况、分类别推进监督案件办理。针对刑事案件,根据难易程度处理:对于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小转治安处理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对于能够补强证据提起公诉的及时起诉;对于情节轻微或事实不清的依法不起诉。针对监督建议落实情况:可以通报被监督建议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等;必要时,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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