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检察院构建“三位一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新模式


[日期:2018-08-27 15: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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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青岛市黄岛区院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形成“党建统领、文化引领、管理倒逼”“三位一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新模式,在年初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又被省院推荐参评全国模范检察院。

深化“五项党建” 统领全面工作

    将党建工作格局完善起来,健全机关党建制度22项,为136名党员完善档案数据库,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建立党员考核、管理和评价体系,定期通报各支部党建以及“四簿一册”情况,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书记具体抓、支部书记配合抓、党小组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将党组示范作用发挥出来,院党组带头落实《党组工作条列》《检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起诉案件一律提交检委会集体审议,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党组成员积极争做服务大局的表率、精通业务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创新进取的表率。将党建主题活动搞活起来,深入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四下基层”,“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进村居、进企业、进现场”问计解忧活动,组织“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入党初心”主题党日和“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面旗”创建活动,干警的党员意识、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将党员先锋典型挖掘出来,开展“全员化参与、专业化培训、实战化练兵”活动,搭建干警成长成才平台,6人获全市最美党员检察官、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工作者、齐鲁最美检察官候选人。将党风廉洁防线夯实起来,严格执行 “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高检院和省院禁令,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开展“正风肃纪”教育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推行办案说情登记、廉洁事项报告、干警执法档案、廉政风险防控、当事人评议案件等制度,干警知敬畏、守规矩的思想行为自觉明显增强。

培育“五种文化” 引领行为风气

    以党建文化坚定信仰,建设以“学习贯彻新思想、坚定信念跟党走”为主题的党员活动室,精心打造以“入党誓词、权利义务、制度规范、党员先锋、学习园地”为内容的党建文化墙,开设党建交流专栏、党建成果展区,在全院营造起“在党爱党、在党为党”的党建氛围。以精神文化凝聚人心,确立“激情实干、追求卓越”的黄检精神,“明法、尚德、致公、励新”的黄检院训,“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黄检标准,“争当全国基层院建设排头兵”的黄检奋斗目标,开展“1+1>2”大讨论,拍摄电视专题片《逐梦西海岸》《精公惟民铸匠心》,开设《黄岛检察》院刊、黄检微博微信文化专栏,打造主题讲坛、风采展示、趣味竞赛、道德讲堂、志愿服务“五位一体”文化套餐,构筑检察人员共同的精神家园。以管理文化规范行为,制定12条96字黄检要求、10条60字人本管理理念,提炼形成“四公四心四精四民”服务理念、“四不四让意识”、“八个管理效应”,创新推行“四必访四必谈”人文关怀机制,设立检察官“监督墙”、微笑凝聚你我“笑脸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行义举“四德榜”电子显示屏,将文化软约束转化为管理新动能。以环境文化涵养效应,建设“法、德、公、明、新、精、和、润”检察文化展厅和创新亮点展厅,设立集体荣誉展览室,改造干警综合文体活动中心,打造彰显“法治、公正、创新、为民”四大主题绿色文化庭院和五条以古今中外法谚法语、名人名言为内容的检察文化长廊,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素养。以品牌文化培树公信,打造“检润新区、精公惟民”检察品牌,辐射形成“法律、心理、经济”“三维”涉检救助,“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安全生产检察监督模式,“一体联动、多维监督、源头防控、跟踪修复”“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等6个子品牌,做法被高检院推广,人民日报等20多家媒体报道。

强化“五项管理” 倒逼司法规范

    对司法办案持续规范,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全面实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检察长、检察官、检委会权力清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制定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倒查、办案终身负责等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对日常秩序动态督察,成立检务督察室,建立集视频监控、车辆定位、人脸识别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检务督察平台,常态化开展“全员化覆盖、全视角督察、全过程留痕、全方位应用”的内部检务督察,以严管厚爱驱动干警真抓实干。对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制定《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4个配套标准,构建起“定、评、奖、罚”“四位一体”绩效考核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管理难题。对违规干警问责处罚,制定《干警违反作风纪律处理规定》,对干警违反车辆管理、督办落实等10类规章制度和办案、保密等8类纪律作风的行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党政纪处分。对无为领导进行问责,出台《领导无为问责“靠边站”实施办法》,对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等11种“无为行为”进行问责,倒逼领导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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