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典型案例>的通知》,黄岛区检察院与青岛市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李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获评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黄岛区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青岛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罚款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检察护企”典型案例。
下一步,黄岛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要求,严格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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