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创新“四护一体”服务自贸区建设》为题报道我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经验


[日期:2021-11-25 21:41:5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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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不仅帮我们追回被盗建筑材料,督促嫌疑人赔偿了全部损失,还向我们提出完善公司管理的宝贵建议,让我亲身感受到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大情怀。”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向某建设集团公司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该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

今年2月,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检察官发现被告人赵某先后4次驾驶货车到自贸区内,盗窃某建设集团公司建筑材料,经认定价值79560元。检察官及时引导侦查,依法扣押部分涉案赃物并及时发还给被盗企业,督促赵某及其家属全额退赔,取得企业谅解。赵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开着货车连续4次盗窃工地建筑材料,数额巨大,手段可以说明目张胆,这说明企业在工地监管上存在较大漏洞。为此,我们在帮企业追赃挽损的同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希望能帮企业堵漏建制,避免类似情形发生。”办案检察官杨艳芬说。

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发布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青岛自贸片区是山东三个自贸片区中面积最大、试点任务最多、资源优势较佳的片区,其行政管辖区划在青岛市黄岛区。黄岛区检察院紧密结合自贸区功能定位,聚焦制度创新、金融开放、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探索创新了“四护一体”服务自贸区工作机制。

“一护”即保护制度创新。该院建立了检察服务核心团队,成立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和专业办案组,请来10名专家建成“智库”,并联合青岛大学法学院开展自贸理论研讨。有了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该院一是建立自贸检察服务工作站,与自贸区签署《合作备忘录》,主动向区内企业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二是设立法律服务智慧平台,畅通线上检察服务网络,健全自贸区涉企诉求表达服务体系,实现涉自贸案件网上查询、在线举报、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三是创设检察服务“云驿站”,吸纳自贸主管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及网格员进入微信群,集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预警维权、监督履职、警示教育等功能,保持检察服务24小时在线。

“二护”即保护金融开放。“我们联合司法机关协作开展金融犯罪款物追缴行动,实施金融风险预警延伸保护,向监管部门发出支持自贸区金融健康的检察建议。”据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姜仙德介绍,在办理赵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该院积极引导侦查并监督立案王某、贾某,使二人以洗钱罪被判处刑罚;协助追缴赃款赃物总价值1000余万元;针对税收监管漏洞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主管部门全部采纳并整改到位,取得良好效果。

“三护”即保护知识产权。该院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会签《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联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开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保护通道,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办理吴某等2人假冒某国际知名注册商标案中,该院依法追诉涉案公司,最终吴某等人被依法判处刑罚,涉案公司被判处罚金,最大限度保护了被害公司合法权益。

“四护”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对涉自贸区重大案件实行专人专办、同步引导侦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贸区物流仓储、特种设备、闲置土地清查等专项监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问题整改;与区工商联会签《建立商事纠纷联处工作机制的意见》,多元化解自贸商事纠纷。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8月青岛自贸区成立以来,黄岛区检察院“问诊式”走访了自贸区相关部门和企业26家;严惩重大项目中强揽工程等犯罪15件23人;办理危害金融创新等犯罪12件22人,协助追赃挽损1400余万元;向税务、银行等部门发出金融建议7份;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3件26人;化解商事纠纷8件;联合相关部门对27家企业、92个在建项目、100余处公共设施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3份;办理涉自贸区公益诉讼案件5件;排查发现自贸区5处非法占用土地共8786平方米,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补办用地手续,推动土地集约高效管理。

“服务自贸区创新发展,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我们将在探索中谋创新,在服务中求实效,实现服务到位、履职到位、保障到位,以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自贸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该院检察长门洪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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