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劳务代偿修复生态环境


[日期:2021-12-04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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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司法在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警示和震慑环境领域犯罪现象,提升公众生态资源保护意识,12月2日上午,潘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黄岛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新区首例采用劳务代偿机制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补偿的刑附民公益诉讼。黄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翠华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出席法庭并履行职责,区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区森林公安、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等单位60余名代表旁听庭审。

一、案件事实
被告人潘某某所居住的村庄附近山林生态环境较好,野生动物资源丰富。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潘某某私自架设电网猎取野兔,除自己食用猎捕的野兔外,还将野兔卖与其他村民食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线索后至潘某某家中当场扣押野兔四只。经鉴定,所猎捕的野兔系草兔,草兔属于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野生动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指控潘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潘某某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潘某某赔偿因非法猎捕所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8000元。
二、何为草兔
草兔(学名:Lepus capensis)是兔属的一种。体形较大,体长36-54厘米,尾长9-11厘米,后足长9-12厘米,耳长10-12厘米,体重平均为2千克。身体背面为黄褐色至赤褐色,腹面白色,耳尖暗褐色,尾的背面为黑褐色,两侧及下面白色。
主要栖息于农田或农田附近沟渠两岸的低洼地、草甸、田野、树林、草丛、灌丛及林缘地带。主要夜间活动。听觉、视觉都很发达。主要以玉米、豆类、种子、蔬菜、杂草、树皮、嫩枝及树苗等为食,对农作物及苗木有危害。草兔终生生活于地面,不掘洞,善于奔跑。幼兔出生即具毛被,能睁眼,不久就能跑。
三、以案说法
什么是替代性赔偿?
劳务代偿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的一种方式,目的是对侵权人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而生态环境修复已无可能或者没有必要的,责令侵权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环境资源公益劳动,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的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修复方式一般以金钱赔偿为主。本案中被告人非法狩猎的行为,造成了野生动物数量减少,对地区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平衡造成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予以刑事处罚。但被告人潘某某属于无固定收入的弱势人群,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以劳务代偿方式提供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折抵赔偿金的方案,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司法理念的积极探索实践,比单纯判处支付修复补偿金更有温情暖意和教育意义。被告人潘某某签署了劳务代偿同意书,同意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承诺服从法院指定的劳务代偿协执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承诺按照要求提供环境资源公益劳动。
四、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潘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潘某某来赔偿其破坏生态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劳务代偿方式在本院指定村庄附近山林,提供不低于36日(每日8小时)的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最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如潘某某未提供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或提供的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未能经法院审核通过,则应在法院审核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涉案各项损失8000元。
(草兔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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