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防止行政诉讼“程序空转”,近日黄岛区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创新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与行政检察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意见》要求,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托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区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可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通过和解更利于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等进行受案。三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制度、日常联系制度以及保密制度等方式,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行政争议化解的司法合力,助力全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有效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妥善解决,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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